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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公告*本所自100學年度將採分組教學

本所自100學年採分組教學新制度

為因應律師司法官新制考試,本所自100學年度起之課程規劃,將採 「招生不分組,教學分組」制度,劃分為「財經法學組」及「法律實務組」等兩組分組教學。其中,「法律實務組」研究生,應修習法律事務實習(一)(二)作為碩士論文指導課程,且其學位論文應以實務問題及其解決方案為題目,由法律事務實習()()授課教師指導,或與經其指定之另一名本所專任或兼任教師共同指導(另參照本所碩士論文指導簡則第三條及第四條)

*100學年度前入學之研究生,視為「財經法學組」之學生,仍應修習論文指導課程-專題研究(一)及專題研究(二) 。

其餘詳細規定請參照附件,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向所上反應。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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