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Department of Law
坐擁後山、放眼國際
分類清單
聯絡我們

法律學系

meditator@gms.ndhu.edu.tw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

sera@gms.ndhu.edu.tw

首頁 > 系所公告 > 演講公告
「Biteuyunu 站在一起」系列座談會:從釋字 719 到 810:原住民族就業保障之憲法視野
「Biteuyunu 站在一起」系列座談會 從釋字 719 到 810:原住民族就業保障之憲法視野 時間: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 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元瑾講堂(人社三館B106)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使用固定比例之配額手段,要求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依法僱用至少百分之一之原住民(第 12 條第 1 項),未符規定進用者,則令繳代金(第 12 條第 3 項),俾以促進原住民就業,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釋字 719 號肯認上開立法所定僱用義務與代金繳納義務,並未牴觸比例原則,與財產權及營業自由之意旨均無不符,確係合憲。 惟以,釋字 810 號則指代金金額計算之方式,以劃一之方式計算,於特殊個案情形,可能造成應繳納之代金金額超過採購金額之情事,逾越人民合理負擔之範圍,致有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之不當後果,顯不符相當性而有違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釋字 810 似係立基於釋字 719 之規範意旨,然以部分大法官所提不同意見書,多指釋字 810 恐將(已)實質變更釋字 719 號解釋?此外,如何認定有個案顯然過苛之情形,理由書僅敘明「完成修正前,有關機關及法院遇有顯然過苛之個案,均應依本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置」,惟就判斷代金繳納義務是否過苛之比較、衡量之基準,似又欠缺可操作的標準。 再者,釋字 719 與釋字 810 就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所釋明之憲法意涵,在部分大法官所提同意書或不同意書之內容,亦呈現出相當歧異之立場與見解。 綜上,本座談會係以原住民族就業保障之憲法視野為題,希冀能夠透過行政實務與學術的激盪討論,共同提出在經濟發展領域上,更能體現憲法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的積極賦權措施。
時間 : 14:00-17:00
地點 : 國立東華大學元瑾講堂(人社三館 B113)
講題 : 「Biteuyunu 站在一起」系列座談會:從釋字 719 到 810:原住民族就業保障之憲法視野
演講者 : 座談會
演講日期 : 2021.11.26(五)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