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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110學年度法律學系大學個人申請重要注意事項及面試時程表

各位考生好~

 

()面試時程表請參閱附件

()有關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簡要說明如下

(1) 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

考生在考試當日前14天內有境外旅遊史應主動通報。

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甄試應於本校第二階段報名期間或報考學系(/)甄試前3(110419)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請參閱本公告附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措施之附件)盡速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若為健康追蹤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移至備用試場應試。

※其他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  https://www.cdc.gov.tw/

(2)為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按學系網頁公告之報到時間及地點,準時辦理報到。

(3)為防疫及健康之考量建議考生自備並全程配戴口罩於甄試過程中試務人員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
(4)為避免考場因人員過度集中而發生交叉感染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尤其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陪考人員至多1入校亦須量測體溫並填寫陪考人員健康調查表(請參閱本公告附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措施之附件)若額溫超過 37.5 °C以上,則不得陪考。

() 422日汽車進出校園無須繳交停車費(機車無通行證者,需停放訪客停車場)。

()如需搭乘422日考生接駁專車,請於4/144/29至本校考生專車系統填報並列印車票。(考生接駁專車登記網頁https://web.ndhu.edu.tw/EXAM/Exam_Traffic/Login

 

祝福考生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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