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110學年度法律學系大學個人申請重要注意事項及面試時程表
各位考生好~
(一)面試時程表請參閱附件 (二)有關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簡要說明如下: (1) 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 考生在考試當日前14天內,有境外旅遊史應主動通報。 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甄試,應於本校第二階段報名期間或報考學系(班/組)甄試前3天(110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請參閱本公告附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措施之附件)盡速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若為健康追蹤及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移至備用試場應試。 ※其他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 https://www.cdc.gov.tw/。 (2)為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按學系網頁公告之報到時間及地點,準時辦理報到。 (3)為防疫及健康之考量,建議考生自備並全程配戴口罩,於甄試過程中,試務人員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 (三) 4月22日汽車進出校園無須繳交停車費(機車無通行證者,需停放訪客停車場)。 (四)如需搭乘4月22日考生接駁專車,請於4/14~4/29至本校考生專車系統填報並列印車票。(考生接駁專車登記網頁https://web.ndhu.edu.tw/EXAM/Exam_Traffi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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