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2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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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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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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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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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二以上 
向本所「碩士論文審查委員會」提出論文大綱寫作計畫(已通過論文寫作計畫者不必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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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遲約當學期第十四週前 
(110/5/28中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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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於109學年第2學期末提論文寫作計畫(proposal)之學生,依其入學當年度課程規劃修畢專業必修科目者,得提出碩士論文寫作計畫審查申請。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計劃審查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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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計畫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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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當學期期末考試周 
(預計110/6/21~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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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系系主任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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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一下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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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0/5/24~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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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6/16中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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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一下 
組別選定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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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 
(110/5/24~10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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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6/16中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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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寫作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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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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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6/9(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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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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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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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日期兩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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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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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7/15前 
110/7/30前辦理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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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2 製表
*論文計畫審查提出申請時間,以紙本及申請表(表單請至本所網頁/表格下載)收受為準,以郵寄提出申請者,至遲須於110/5/28(五)中午12:00前送達。
*需準備的文件:
(1)論文計劃審查申請書(請填妥並給指導老師簽名),若您提出申請時,未以表格申請,一概不予以受理。
(2)請email 個人申請之Proposal 電子檔至所辦 (格式不限)。
(3)請自行影印12本影印本繳交至所辦 (11份給所上老師、1份放置於研究室供同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