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 法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重要日期
重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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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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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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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以上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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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碩二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提出,決定論文寫作方向
(109/9/23~1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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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網路加退選時間:
9/15中午12:30 ~
9/22中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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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以上
向本所「碩士論文審查委員會」提出論文大綱寫作計畫(已通過論文寫作計畫者不必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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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約當學期第十四週前
(109/12/16中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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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於109學年第1學期末提論文寫作計畫(proposal)之學生,依其入學當年度課程規劃修畢專業必修科目者,得提出碩士論文寫作計畫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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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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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當學期期末考試周
(預計110/1/11~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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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所長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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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一下
提出指導教授申請書
(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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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提出,決定指導老師
(110/5/24~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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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
6/16中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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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一下
組別選定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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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一下學期末選課前兩週內
(110/5/24~10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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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生網路選課(初選)
6/7中午12:30 ~
6/16中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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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請學位畢業考試(須先通過本所論文寫作計畫審查並修完學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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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口試申請及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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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30(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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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系統
http://web.ndhu.edu.tw/StudentDegree/
請上網填入完整資料並從系統中印出
1.考試委員名冊, 2.考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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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論文初稿予各口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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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日期兩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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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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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5前
110/1/31前辦理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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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901 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