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依據「國立東華大學院長、系所主管遴選辦法」相關規定,公開徵求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候選人,新任所長聘期自民國105年8月1日起。
- 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
- 具副教授(含)以上之資格。
- 認同本院財經法律研究所暨法律學士學位學程之設置宗旨。
- 具優良之學術成就。
- 具前瞻之教育理念及領導溝通能力。
- 其他資格與條件均符合大學法相關規定。
- 有意申請者請備妥參選資料表(具體內容如下):
- 個人學經歷資料。
- 最近五年著作目錄及學術成就。
- 個人對於本院財經法律研究所暨法律學士學位學程未來教學、研究、服務之發展願景。
- 前述資料請於民國105年5月2日(一)下午5時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交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17號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郵戳為憑),恕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之參選資料。
- 申請人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如非本校專任教師,須先經本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通過,聘任為本校專任教師。
- 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將受邀於民國105年5月12日(四)中午12時30分起與財經法律研究所暨法律學士學位學程師生進行座談(座談地點:人社一館A207教室)並與本院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進行面談。
- 聯絡人:羅文君小姐
電 話:03-8635252
傳 真:03-8635250
E- mail:chass@mail.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