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招生名額: 一般生10名
考試科目:憲法100%、民法100%
報名日期為104年12月29日至105年1月14日
筆試日期為105年3月13日(日)
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且無法律相關專 業考試證照者,入學後須補修本校學士 班法律學士學位學程之院基礎學程與 法律核心學程法律科目至少五科(不列 入研究所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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