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
meditator@gms.ndhu.edu.tw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
sera@gms.ndhu.edu.tw
如何借用所上設備以及公用圖書?
借用設備: 請攜帶個人證件至系所辦公室填寫「設備儀器借用登記簿」,並押個人證件,即完成借用程序。另,所上公用設備僅可借用於教學活動。
借用圖書:
請至研究生研究室填寫「圖書借用登記」,即完成借用程序。另,所上公用圖書借用期限為一個月,若要續借,請再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