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備取生均請仔細閱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正取生:
正取生應於109年04月13日(一)前(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將新生報到確認單及學、經歷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寄件資訊請見錄取通知單)或親自繳交至本校錄取學系,辦理驗證、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驗證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正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學系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經遞補之錄取生須於當梯次遞補錄取公告指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備取生:
第一階段遞補錄取名單,預計於109年04月20日(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各學系網頁,請備取生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以紙本方式通知。
第二階段起,遞補錄取名單將隨時公告於各學系網頁,直至無遞補名額或遞補公告作業最後截止日。
最後一階段遞補錄取名單公告日:
【原住民民族學院學士班聯合招生】、【體育與運動科學系】:109年06月30日(二)下午5時。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音樂學系】: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109年09月14日(一))下午5時(以本校 109 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為準)。
其他注意事項:
【原住民民族學院學士班聯合招生】、【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已完成報到手續之錄取生,若因個人特殊事由欲放棄錄取資格者(報到、註冊)或欲參加 109 學年度技專校院或大學各入學管道者,應填具「附件九、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並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同意後,最遲於109年06月30日(二)前(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校錄取學系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資格一經放棄,即不可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考生於申請放棄前請審慎考慮。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音樂學系】已完成報到手續之錄取生,若因個人特殊事由欲放棄錄取資格者(報到、註冊)或欲參加109學年度技專校院或大學各入學管道者,應填具「附件九、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並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同意後,以掛號郵寄至本校錄取學系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資格一經放棄,即不可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考生於申請放棄前請審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