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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公開徵求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第一次公告)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公開徵求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第一次公告)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依據「國立東華大學院長、系所主管遴選辦法」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新任系主任聘期自109年8月1日起。
 
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
具副教授(含)以上之資格。
認同本院法律學系之設置宗旨。
具優良之學術成就。
具前瞻之教育理念及領導溝通能力。
其他資格與條件均符合大學法相關規定。
 
有意申請者請備妥參選資料表(具體內容請逕參閱附件表格)。
 
前述資料請於民國109年4月29日(三)下午5時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交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17號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郵戳為憑),恕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之參選資料。
申請人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如非本校專任教師,須先經本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通過,聘任為本校專任教師。
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將受邀於民國109年5月5日(二)中午12時起與本院法律學系師生進行座談並與本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委員進行面談(地點為人社二館A207會議室)。
 
聯絡人:羅文君小姐
電    話:03-8905252
傳    真:03-8900180
E- mail:chass@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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